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新规,业内专家表示,该文件的出台将促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促进地方绿色发展。
《规定》明确督察工作内容
促进规范化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容、组织机构、人员,以及督察对象、督察程序和权限、督察纪律和责任等,要求督察要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文件的出台将促使中央环保督察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是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工具。同时,该文件也用了很多篇幅规范督察组人员的行为,约束督察人员的言行,如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督察组成员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等等。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成效显著
但敷衍整改仍较多
为切实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从2015年12月起,历时3年时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完成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轮督察全覆盖,并于2018年分两批对20个省级行政区开展“回头看”,共向地方移交500多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受理民众举报21.2万余件,直接推动解决民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其中,立案处罚4万多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表示,总体上看,各地均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安排,并建立实施一套督办、审核、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地方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较多,一些地方及部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推进整改时担当碰硬还不够,还有一些地方在推进督察整改时,一旦遇到发展与保护矛盾时,就往往以牺牲环境换取增长。更为恶劣的是,为了应付督察,个别地方甚至置党委、政府公信力于不顾,伪造公文企图蒙混过关。
促进党政同责
“一刀切”应对督察将受惩处
《规定》明确,对故意提供虚假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对督察等情形,视情节轻重,对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些地方、部门平时不作为、不担当,到督察进驻时才急忙采取临时性措施,有的直接敷衍、应付;还有一些地方或部门对待督察整改,平时下的功夫不够,到了督察时,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刘长根表示,“一刀切”是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高级黑”,在发现这些问题苗头后,督察办专门明确了禁止“一刀切”的具体要求,督察组及时曝光了一些典型案例,也要求地方严肃处理了一批具体问题。
常纪文表示,该文件将促使地方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树立促进环境保护的政绩观。针对一些地方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问题,要堵塞漏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只能“杀回马枪”,让地方党委和政府为本地区的绿色发展真正负起责任来。
常纪文同时表示,地方要解决环保问题,除守法以外,还要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方的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坚决打好污染攻坚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刘长根表示,未来工作中,我们更强调督察效果。要更关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关注产业结构布局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
刘长根同时表示,在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实践基础上,将以出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为契机,不断完善督察制度体系,不断规范督察行为,保障督察工作风清气正。